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4月2日,我院召开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潘洪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的43项问题,对问题清单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时序进度。
潘洪峰副院长就做好巡查整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他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是检验政治忠诚、政治担当的重要标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二要压实整改责任,确保落地见效。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认领问题、逐项细化措施,把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三要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要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时限、分类推进,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限期完成;需长期整改的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推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四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常治。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作风、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整改、一体落实,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发展。要深挖问题根源,完善制度流程,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长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