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律依法规,自律靠品德。在我国悠久的文化传统中,“侧隐之心”、“羞耻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这“四心”构成了道德的基础。领导干部应从中汲取营养,增强道德动力,促进廉洁自律。
常怀“恻隐之心”。所谓“恻隐之心”,也就是“同情心”,关心弱者、心系苍生、为民谋利,都是“恻隐之心”的具体表现,这一点在孔繁森收养孤儿身上、在郑培民的民情日记之中、在李元培临终前的还款清单上,都得到了集中展示。事实证明,一个心中装着百姓,时刻为民着想的干部,必须是在事业上有所追求、廉洁上严于律己的干部。
保持“羞耻之心”。一个干部能够“知耻”,就会惧怕社会的鄙视、同事的蔑视、家人的轻视,总想着自己应该正直做人、干净做事,为自己留一个好名声,为家人树立一个好榜样;就不会什么礼都敢收、什么钱都敢拿,就不会贪赃枉法、损公肥私、无所不为。
勤修“恭敬之心”。就领导干部而言,以“恭敬之心”对待工作,就是始终不自满,永远追求进步;就是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从小处做起,积小成大,成就业绩。以“恭敬之心”对待廉洁自律,就是从小处防起,从小事抓起,始终做到“慎独”、“慎微”、“自警”、“自省”,事实证明,一个领导干部能够“恭敬”于自律,就会无缘于贪。
恪守“是非之心”。虚伪的吹捧令人舒心快意,但小恩小惠背后常有不良的用心。稍不注意,领导干部就会受其迷惑、误入歧途。因此,领导干部要明辨是非善恶,主动避开各种不良诱惑,积极向善,见贤思齐,绝私欲、树公心,真正做一个明白人、清白官,成为遵守党纪党规的模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