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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心镜”身世成谜,产地无法鉴定的后果谁来担?
  发布时间:2025-10-27 10:01:42 打印 字号: | |

案情回顾

小华通过网购平台从某珠宝公司购买了翡翠制品“护心镜”一块。收到翡翠后,小华便向珠宝公司的销售人员询问翡翠的产地,销售表示这款“护心镜”是产自缅甸的“天然缅甸翡翠A货”。小华信不过,就自行委托某检测公司出具了《产地意见书》,意见书上载明该翡翠具有危地马拉翡翠特征。


小华再次与销售沟通产地问题后,销售人员让小华寄回“护心镜”并委托某检测研究院检测出具了《鉴定证书》,该证书明确“护心镜”产地为缅甸。对此结果,小华并不认可。他认为自己的《产地意见书》更加“权威”,珠宝公司是用其他产地的翡翠冒充“缅料”虚假宣传属于欺诈,于是一纸诉状将珠宝公司告到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裁判结果

驳回小华的诉讼请求。

裁判说理

本案中,小华主张珠宝公司出售的翡翠出产地不是缅甸而是危地马拉,提出珠宝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并以此为由要求珠宝公司赔偿其三倍损失。但小华提供的《产地意见书》是他单方委托的,珠宝公司不予认可。

在审理过程中,小华申请对案涉翡翠的产地进行司法鉴定,法院先后委托两家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两家鉴定机构均以没有翡翠产地鉴定的国家标准为由退案。对照双方提供的证据,相比小华提供的《产地意见书》,珠宝公司提供《鉴定证书》的出具机构是珠宝产地鉴定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且从机构性质、行业地位等方面而言更具有权威性,鉴定结论也更具有确定性。两相比较,小华提供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珠宝公司明知其翡翠并非来自缅甸却做虚假宣传,法院对小华主张珠宝公司存在欺诈行为的理由不予采纳,最终判决驳回小华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评析

目前,全球珠宝级翡翠95%以上来自缅甸,市场已形成“缅甸=优质”的认知,产地来源已经成为消费者购买翡翠时的重要考量标准。而我国现行的翡翠国家质量标准主要是《GB/T 16552-2017 珠宝玉石名称》及《GB/T 23885-2009 翡翠分级》,二者均未对翡翠产地进行规定,因此我国对翡翠产地鉴定尚未形成国家强制性标准。虽然行业内存在一些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及商业实践,但其主要还是通过矿物学特征、光谱分析等方法进行间接推断,无法得出确定性结论。本案中正是由于缺乏翡翠产地鉴定的国家标准导致司法鉴定无法进行,最终由小华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在此提醒广大翡翠爱好者,对于翡翠产地如确有特定需求,可以在购买前和要求商家精确描述,仔细甄别“老坑”“籽料”等模糊性描述,避免陷入错误认识;也可以要求商家提供相关证书或产地证明以确保真实性。另外也提醒翡翠商家,售卖翡翠制品时如需标注产地,建议注明“推断性结论”并保留数据依据,预防法律风险。




  援引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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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供稿人:荣晨凯

图片素材来源于豆包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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