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刑庭法官助理邵新云应邀参加锡山区司法局组织的社区矫正对象培训教育活动,为矫正对象开展专题授课。邵新云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内容,通过法律知识讲解、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详细讲解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被撤销缓刑的相关情形,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守规意识和法治观念。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8号
邮编:214101
电话:0510-88225801(立案)
0510-88700165(纪检监察)
传真:0510-88708691
法院邮箱:wxxsf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