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二人推杯换盏
结账要抢单,酒驾也要轮番上阵
让我们看看
“醉”上加罪的“半斤八两”兄弟

案情简介
小王和自己的好哥们儿阿杰相约小聚,小王喝了一斤黄酒,阿杰喝了半斤黄酒二两白酒,两人相谈甚欢,相约饭后驾车兜风。阿杰驾车载着小王在周边游逛,但开得歪七扭八险些撞上护栏,小王不放心,于是决定自己驾车送阿杰回工棚,结果与工棚大门发生擦碰,导致车辆损坏。两人因为害怕被追责,逃离了现场,案发后被民警查获。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与阿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小王与阿杰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小王拘役一个月十五天,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阿杰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法官提醒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结束一天的工作,与朋友相聚休闲难免小酌几杯,开心之余也不能将安全意识抛之脑后。酒意上头危险驾驶不仅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更是将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置于危险的境地。每一位公民都应当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拒绝酒驾,切勿心存侥幸,避免惨剧发生。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并不是说说而已,广大驾驶人在做到自身不酒驾的同时,还应劝阻其他聚餐者酒后开车,更不能将自己的车辆交给饮酒的人驾驶,打车回家或是预约代驾都是安全回家的好办法。多一份谨慎与理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幸福生活与出行安全,杜绝酒后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供稿人: 卢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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