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锡山法院民一庭
二级法官
邓方媛
劳动争议案件内容繁杂琐碎,各层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繁多,全国各地细则各异,裁判尺度不一,涉及工资、绩效、年假、加班时长、经济补偿金等各种计算,需要清楚了解用人单位计算的逻辑和合理性。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五年多来,我在优化审判方式、创新审判工具方面做了一些摸索,形成了“两表一手册”工作法,用以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效率。现与大家交流分享:
一、用好“案件进度表”,全链条保障阅卷质量
依托进度表进行有效阅卷,可以全面深入地了解案件情况、梳理争议焦点、厘定法律关系、准备庭审提纲。案件进度表主要分三部分,包括案件基本信息、案件处理进度、诉辩双方意见。
关于案件基本信息,需重点关注仲裁情况和关联案件。与一般民事案件不同,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两审制,仲裁结果会影响一审的立案,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经过仲裁前置。对于有实质裁决的案件,要求当事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起诉,否则仲裁裁决书生效。有时会出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仲裁结果的情况,注意是否存在关联案件,如存在,应合并审理。在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中,需注意有无关联行政案件,往往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以此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审理的前提为工伤认定的结果,故在有行政诉讼前提下,不宜继续审理,应当中止审理,待行政案件生效后继续审理。
关于案件处理进度,需记载联系当事人的时间及具体内容,包括调解过程中双方磋商的过程、方案及意见。该部分可由调解员或者书记员填写,方便承办人了解双方差距,明确调解方向。
关于诉辩双方意见,需庭前梳理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主要是一审诉请与仲裁诉请的差别,未经仲裁且与讼争诉请可分的诉请应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同时,审查原告各项诉请的计算方式及年份,如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如果因认定工伤需要明确劳动关系的,应当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受伤之日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双方因缴纳社保产生争议,应当明确存在劳动关系的区间。比如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如果是拖欠的工资,应当明确拖欠工资的期间、应发工资、实发工资等等。只有厘清每项诉请及计算方式,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庭审和询问。
二、用好“审判要素表”,多维度提升办案速度
一方面,以类型化、专业化要素表奠定审判基础,指引当事人有效开展诉讼行为。根据不同案由及特点采用不同的要素表,分别为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涵盖入职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工伤情况、申请仲裁情况等内容,每一类要素表分为起诉联和应诉联,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填写,同时对虚假陈述作出警示提醒。在立案时,即向原告当事人出具要素表并指导填写,要求原告方填写好后与起诉材料一并提交。案件接收后,向被告方寄送应诉材料时一并送达要素表,要求于答辩期满前与答辩状及证据一并提交。要素表的填写可以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确保诉辩双方有针对性发表意见,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有效解决了当事人“不知道说什么”和“说不到重点”的问题。
另一方面,通过简化庭审程序,制作要素式裁判文书,以要素式“庭审+文书”相互促进提升审判质效。庭审时,通过交叉对比双方要素表,可以快速确定无争议事实,庭审重点围绕有争议事实进行调查,有效引导当事人进行举证和诉辩。庭审过程突出双方围绕争议要素开展调查和辩论,不再机械地割裂调查和辩论环节,通过优化庭审模式,提高庭审效率。最后,根据要素表制作要素式裁判文书,省略双方诉辩,简化无争议事实,以条目形式将有争议事实与法院说理部分结合列明,条理清晰、争点突出,合理减少判决篇幅,提高判决书写作效率。
三、用好“条目式手册”,精准化处理类案纠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属于多发、常发的劳动争议案件类型,因其涉及款项较多,计算较为复杂,故审理中经常发生计算偏差。我立足法律规定,归纳、整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中的各分项计算,简明扼要地制定了条目式审理手册,计算赔偿数额的便捷度、精准性能够有效提升。
审理手册总体分为工伤赔偿和工亡赔偿两大部分,包括1-10级伤残赔偿项目具体列项、工伤简易计算公式、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具体列项、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事故伤害处理情况、赔偿协议效力认定等,对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表、相关案例、调解模板进行更新。审理手册中还明确了该类案件的特点和注意事项,有助于新办案人员扫除盲点,查遗补漏。
用好“两表一手册”,帮助我快速厘清当事人的诉求和抗辩意见、固定有争议和无争议事实、归纳争议点,从而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