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飞,民一庭庭长潘志江,民一庭副庭长蔡利娜、姜海一行至我院指导涉诉遗产管理人制度完善工作。我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娟等参会。
会上,市中院对我院拟定的《遗产管理人指定及履职规范》进行了详细指导,对订立目的、适用范围,遗产管理人的指定程序等方面内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蒋飞副院长肯定了我院完善涉诉遗产管理人制度的积极意义,勉励大家充分发挥法院在助力基层治理、保障民生方面的职能优势,继续高质量完成规范的后续落实工作。
5月17日上午,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飞,民一庭庭长潘志江,民一庭副庭长蔡利娜、姜海一行至我院指导涉诉遗产管理人制度完善工作。我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娟等参会。
会上,市中院对我院拟定的《遗产管理人指定及履职规范》进行了详细指导,对订立目的、适用范围,遗产管理人的指定程序等方面内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蒋飞副院长肯定了我院完善涉诉遗产管理人制度的积极意义,勉励大家充分发挥法院在助力基层治理、保障民生方面的职能优势,继续高质量完成规范的后续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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