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我院与区税务局召开优化营商环境税费协同共治联席会议。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孙炜与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军联合签署《优化营商环境税费协同共治合作协议》。
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娟与区税务局党委成员、副局长戴炜共同签发《关于助力破产重整、和解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修复的实施办法》。该办法就破产重整、和解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修复适用范围、适用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机制、解除惩戒、信用贷款等方面作出规定,依托纳税信用等级修复机制为破产重整、和解企业提供信用修复、信用贷款等助力举措,助推破产重整、和解企业重回市场赛道,实现可持续发展。
孙炜院长表示,要积极推动合作协议和实施办法的各项工作举措落地生根,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一是要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在企业破产涉税处置中的桥梁作用,助推重整、和解企业重回市场赛道,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二是要确保执行程序中的司法税务协作稳健运行,强化与税务部门联动,确保执行案件中的涉税款项依法清收,维护国家税费安全;三是要加强经验总结与推广,多项渠道持续深化长效协作,共建“法税”协作新模式,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综合治理大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