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我院向27名工人集中发放工资71万余元,从执行立案到结案仅用时13天。区人大代表胡溢等现场见证工资发放,无锡教育电视台、广电新闻频率、阿福聊斋、江南晚报等多家媒体记者对活动进行采访报道。
10月18日,我院立案执行27名工人与无锡市某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刷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一案。经查,印刷公司除一台机器设备外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我院第一时间对机器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并联系属地街道及公安机关协助看管。同时,在法院不断施压下,印刷公司老板赵某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向法院反映机器设备是融资租赁来的,设备上有抵押,还有部分款项没有付清。经协调,租赁公司同意让渡20万余元优先债权给工人们,机器由被执行人在法院的监督下自行变卖,变卖所得款项用来支付工人工资和租赁费用。最终机器设备以167万元的价格成交,扣除优先债权后,工人们共受偿71万余元。考虑到企业现状,工人们不再追索剩余款项。
案款发放结束,工人代表向执行局送上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