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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警大队稳妥处置
一起当事人欲服灭鼠灵自杀事件
获省高院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22-04-18 10:42:22 打印 字号: | |

2022年3月8日,我院法警大队稳妥处置一起当事人欲服灭鼠灵自杀事件获省高院通报表扬。

3月3日下午,当事人俞某(女,83岁)至东北塘法庭询问其与三个儿子的赡养纠纷。因其1月11日到庭安检时曾有扬言自杀的过激行为,法庭安检员将其列为重点防控人员,并对其携带物品及人身仔细安检,未发现异常。在等待法官接待过程中,带班法警及安保人员时刻关注俞某动向。期间,俞某假借上厕所至卫生间,女保安陪同盯防时发现其从内衣中取出灭鼠灵欲服用。安保人员随即制止,并呼叫带班法警。最终,两人合力夺走俞某手中灭鼠灵,将其带离至接待室,并将情况上报领导。

东北塘法庭庭长陈军慰与案件主审法官第一时间至接待室对俞某进行劝解,并联系俞某属地司法所,待俞某情绪稳定后,在司法所同志陪同下离开法庭。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褚红军对我院法警大队和值班法警在该起突发事件处置中的突出表现予以表扬并通报全省法院。同时,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全省法院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人民法庭安保工作。


 
责任编辑:锡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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