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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保廉五字箴言(四)戒
  发布时间:2021-11-04 09:34:50 打印 字号: | |

,是指如果内心的自我约束不起作用,就要在外在行为上进行约束。

一是戒声色犬马、奢侈淫乱。“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左传庄公二十四年》“奢”是祸胎,用以管家则家败,用以干事则事衰,用以治国则国亡。历观古今概莫能外。被称为“千古第一帝”的秦始皇,因其“爱纷奢”,穷极靡费,“以奢失之者众”,结果“戍卒叫,函兰举”,一世基业毁于旦夕。明朝朱元璋曾告诫群臣:“惟俭养德,惟奢荡心。居上能俭,可以导欲;居上而侈,必致厉民”。意思是说,节俭能养成良好的品德,奢侈则人心放荡。执政者节俭,可以引导社会风气好转;而执政者奢侈荒淫,必然危害百姓,加速灭亡。蒋家王朝奢侈靡费成风,尽管装备精良,还是被“小米加步枪”的人民军队击败。淮海战役中被俘的黄维,当他目睹解放军“官兵同乐,上下并食”后,幡然醒悟:“在下不光败在战场,更败在作风和精神上。”这充分说明奢侈与腐败联系非常紧密。成由勤俭败由奢。法官决不能利用手中的审判权、执行权,追求享乐主义和奢侈靡乱,以达到个人享乐的目的。一定要牢记“两个务必”,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两袖清风,克勤克俭,在生活作风上严于律己,保持过与自己的角色和收入相匹配的生活,挡住诱惑,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二是戒好逸恶劳、贪图享受宋代著名历史学家司马光虽然出身富贵家庭,但自幼却养成了俭朴的作风,对饮食、衣着等方面从不过分追求。不仅如此,他还告诫儿子司马康崇尚节俭,并写下《训俭示康》,司法光谆谆告诫说:“有德者皆由俭来也,夫俭则寡欲,君子寡欲则不役于物,可以直道而行;小人寡欲则能谨身节用,远罪丰家。”而“侈则多欲,君子多欲则贪慕富贵,枉道速祸;小人多欲则多求枉用,败家丧身。是以居官必贿,居乡必盗。”阐明厉行节俭就能直道而行,成为品德高尚的人;奢侈豪靡则会招致灾祸,败家丧身。司马光有言:“天下之财,不在官则在民。”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前提是要手中有钱,如果耐不住寂寞,吃不了苦,贪图安逸,存在及时行乐的思想,保持自己享乐的必需,就会利用手中的权力寻租,肯定会起贪念,肯定会乱取,肯定会收受当事人及请托人的钱物,最后的结果是自己难逃法网。因此,我们要抗得住生活中的寂寞,抗得住物质上的清贫,抗得住酒色利禄的诱惑。

三是戒浮华虚荣、物欲膨胀。“私欲弘侈,则德义鲜少”(《国语 楚语上》)。意思是说欲望多了,德义就会少,欲望与德义是成反比的。“欲不可纵,渐不可长”(张廷玉《明史章懋传》),“鱼因贪饵遭钩系,鸟为衔虫被网羁”(平遥县衙对联)。“事能知足心常惬,人到无求品自高”,试想,一个人来到人世间,人生的道路是多么的坎坷不平,是多么的艰难曲折,因此,我们一定要善待自己。如何才能“善待”自己,其实“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无原则、无条件的满足自己的物欲;一种是严格要求自己,有制有节的生活。任何事物都有必须的“度”,超过一定的度就会走向反面,这个度就是合理合法。无数落马贪官的教训告诉我们,追求无条件的物欲,结局必然是一无所有。只有严格要求自己,练好在物欲横流面前“不动心”的内功,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欺于“暗室”,才是真正的善待自己,才能真正过美好长久的生活。

四是戒营私肥己、滥用职权。苏轼曰:“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前赤壁赋》)。他认为,“惟江上之风情,与山间之明月”方可尽情享用,这种“非吾有莫取”的襟怀,我们应当效仿。面对诱惑,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一定要做到克己奉公,决不营私肥己、滥用职权,做到心不贪、眼不斜、嘴不馋、手莫伸,一切按章办事,讲公义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缘分,讲法律不讲关系。

五是戒随波逐流、同流合污。宋代吕本中《官箴》讲“士大夫喜言风俗不好,风俗是谁做来?身便是风俗,不自去做,如何得是好?”士大夫说风俗不好,而自己的行为就是风俗,自己不做,风俗能够做好么?这表明良好的社会风气是靠每一个人的行为积累起来的,如果大家都积极行动起来,就能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特别是在廉政建设方面,面对各种歪风邪气,经不起诱惑,随波逐流,还美其名曰“大家都是一样的,我不做也不好”。要戒随波逐流、同流合污,扶正祛邪,从而消除产生“适众”的客观环境,最根本的还是要增强自己抵抗力,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一切以人民利益为依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名利地位上不计较、不攀比、不失衡、不停滞,用干事创业的热情、激情、豪情,来约束内心的“贪嗔痴”,摆正心态,放平心情,用于任劳任怨,耻于同流合污。

六是戒自我松绑、主动投降。大凡做不廉洁之事的人,总会自己为自己找各种理由,比如“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人家是真诚感谢”,“事后感谢与案件没有关系”,“律师赚了大钱拿一点没有大错”,“工作太辛苦收点礼也心安理得”,“私下交易别人未必知道”,“提拔无望不如堤内损失堤外补”,“现在受贿被查处的比较少可能会蒙混过关”,等等。这些都是给自己找借口,实际上是自己主动向腐败投降,一旦心里有了这些念头,就应该非常警惕,其人生观、价值观已经出现了错位,已经出现了非常危险的信号。一个人的价值体现或者说评价一个人成败得失的标准,不是财富的多寡,也不是官位的高低,而是他为社会进步、为民族复兴、为人民福祉奉献了多少心血和汗水。当前,社会转型、人心浮躁、价值多元,我们每一位法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思考人生的价值取向,不断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校正自己的人生航向,筑牢思想防线,定位好人生价值——为人民谋福祉、为人民司法事业作贡献,而不是谋求个人的高官厚禄、奢侈享受,只有这样才不至于步入歧途,害人害己。

七是戒侥幸苟免、胆大妄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但问题是有人存在投机心理,明知贪污、受贿行为是犯罪,却要飞蛾扑火,这除了金钱的诱惑力外,主要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现在抓了几个,99%没有抓,抓的可能只有1%,因此铤而走险。我们决不能把身家性命寄托在某个百分比上,对于别人来讲可能是一个百分之几,但到你被抓时就是百分之百,一旦被抓,不仅个人前途没了,家人的幸福也没有了,后悔也来不及了。因此,我们要时刻牢记“侥幸是不幸之母”,“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等人生格言,坚守法纪防线的“人生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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