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廉政建设 > 廉政活动
法官保廉五字箴言(三)慎
  发布时间:2021-10-12 09:53:56 打印 字号: | |

“慎”是指细致严谨、小心谨慎,保持严密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谨慎”既不是胆怯和懦弱,也不是畏缩不前,而是实事求是、一丝不苟、严密细致的科学态度。

一是慎始,谨防迈出腐化堕落的第一步。古人说“君子慎始而无后忧”。慎始就是警诫、谨慎于事情去发生之前,在思想上筑牢“第一道防线”。法官在第一次面对权、钱诱惑时,不论大小多少,务必要严防死守,避免在吃一点、喝一点、拿一点、玩一点中,亏了大德、失了大节、出了大事。因此,面对社会上权钱色的种种诱惑,我们每个法官都要守节持定、坐怀不乱、慎初慎微,千万不能因为一念之差酿成终身大祸。据载,清正廉洁的楷模汪洋湖,给自己定了一条“死”原则,就是坚决不收礼,有人说他有点太不尽人情,他说:“堤溃蚁穴,这个口子开不得。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时间长了,就陷进去了,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一刀切死”。还有个寓言故事,古时候有一农夫穿了一双新鞋进城,天刚下过大雨,路不好走,开始他怕新鞋弄脏,总是择地而行,进城后,一不小心踏进泥水里,鞋弄脏了,于是他无所顾忌地在泥泞的街道上走,最后弄的不但鞋子上有,全身都有泥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以权谋私如同打开潘多拉魔盒,一发就不可收拾,只要挡不住第一次,也就难以挡住第二次。从某种意义上讲,“第一次”就是关隘,就是“缺口”,如果不能很好地守住“初”字,就可能被初“恶”所误,导致终生悔叹。因此,必须永保“善始”,方能清廉“善终”。

二是慎微,谨防被蝇头小利害名节。古人讲:“圣人敬小慎微,功不失时。”(《淮南子 人间训》)《资治通鉴》里面有句话:“尽小者大,慎微者著”,意思就是说,一个人在很多小事情上努力,才能干出大事业;能够在小事上谨慎,他的德行才能显耀。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变化,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小”往往是量变之始、质变之源。人民法官廉洁奉公品质的培养,说到底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是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从生活细节着手,一步一步长期积累形成的。古今圣贤先哲,无一不是谨小慎微的典范。据载,白居易离任杭州刺史返乡时,为自己做的一件“小”事倍感羞愧,自责写道:“三年为刺史,饮冰复食檗。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就为这区区的“两片石”,白居易却觉得伤了自己的清白。他认为:“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这种自责、自检、自省,体现的是一种自我修正的精神、体现的是一种慎微自律的态度,为后人在正确对待小事小节问题上保持“慎微”作出了榜样。据载,北宋时,博州有位州官,为人极其廉洁。一天晚上,有人从京城送来一封上司的来信。他猜想着一定是朝廷有什么重要指示,马上命令公差点上蜡烛阅读。谁知读了一半,他又命令把官家的蜡烛吹灭,把己买来的蜡烛点上,继续往下看。公差很纳闷,难道官家买的蜡烛不及他自己出钱买的亮吗?后来才知道,那封信后半部分是关于他留在京城家属的情况,他认为这是私事,不能点官家的蜡烛照看。这在有些看来似乎有点“小题大做”、有点“作秀”的成分,而我以为正是这样的小题大做,反映出一种公私分明的原则立场和一尘不染的高尚情操。

同样,一个人的腐化堕落,也有一个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从小错犯起,也会形成“累加效应”,潜移默化之中深度腐蚀一个人的思想,影响他的价值观,最后摧毁其整个精神世界。因此,法官必须要在“慎微”上下功夫,特别是应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牢固树立“慎微”观念,把自己始终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注意每一件细小的事,不以恶小而为之。

三是慎独,谨防被暗箱操作所掌控。慎独,《辞海》中的解释是:“在独处无人注意时,自己的行为也要谨慎不苟”。“慎独”是我国古代儒家创造出来的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自我修身方法,最先见于《礼记中庸》:“道也者不可须臾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见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这里强调的“道”“不可须臾离”之意,是“慎独”得以成立的理论依据。“善欲人见,不是真善;恶恐人知,便是大恶”(明朱柏庐《治家格言》),意思是做了善事想张扬出去,这就不是真善;做了恶事生怕别人知道,恶也发生了变化,由小恶变成了大恶。历史上最有名的关于慎独的故事当数“杨震暮夜却金”。据《后汉书杨震传》记载,杨震曾四次调任荆州刺史、东莱太守。到郡上任的时候,道经昌邑,当时,昌邑令王密得知(王密任县令,杨震举荐),深夜怀金十斤以遗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无知者。”震曰:“天知,神知,你知,子知,何谓无知。”密愧而出。杨震作为王密上司,同时又是他的恩师,在夜间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本可“笑纳”王密敬献的重金,但他却以“四知”自警自诫,让他失去了一次获得不义之财的机会,却获得了恒久的美名,不仅官拜太尉,位列三公,事业有成,更是伴着“慎独”和“四知先生”的美名流芳千古,成为历代师表。慎独是一种情操,一种修养,一种坦荡。刘少奇在1939年7月写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中,也用了“慎独”一词,并灌注以积极的内容和新的意义,要求共产党员即使在“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人们在独自活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凭着高度自觉,按照一定的道德规范行动,而不做任何有违道德信念、做人原则之事。可见,若能慎独,就可以抵御贪欲滋生,堂堂正正做人做事。

四是慎好,谨防被欲望爱好所淹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偏好,但应深知,如果不正确、不慎重地对待自己的爱好,就可能栽跟头,就可能被人利用,最终成为自己爱好的俘虏。社会上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专门研究、掌握为官者的弱点、嗜好以及心理要求。你好吃,就投之以甘饴;你好喝,就投之以佳酿;你好色,就投之以粉黛;你好捧,就投之以谗言。古人把嗜好称为“祸媒”,并以“高飞之鸟死于食,深潭之鱼亡于饵”、“好船者溺,好骑者堕,君子各以所好为祸”等来警戒世人。怎样慎好?据载,后汉南阳太守羊续爱吃鱼,有人遂送鱼,羊悬鱼于屋梁之上,而且立即从此再也不吃鱼。这种与自己的爱好断交的精神是了不起的。另外,北宋书画大家米芾有一个“弄石”的癖好,看见一块好石,竟能作揖下跪,口称“石兄”,达到癫狂的程度。他在涟水做官期间审理一桩人命案,由于犯罪是省里官员的亲属,致使刑部批文迟迟不能下达,这使他愤愤不已。一天,有一人带着几块奇石求见,几块石头小巧玲珑,纹路清晰,巧夺天工,真是世间少见。来人请米芾在人命案子上高抬贵手,米芾正色地说:“我爱石,但更爱百姓,客人不必多说,请回吧。”来人走到门口,仰天哈哈大笑,说:“米大人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令人钦佩。”原来,来人是督办案件的钦差大臣。米芾果断狙击欲望的做法仍有借鉴意义。人民法官应以严格的党性要求自己,注意修炼定力,严格控制自己的嗜好,洁身自好,时刻警醒,不给别有用心者留下任何可乘之机,坚持做到功名利禄心不动,灯红酒绿眼不迷,不义之财手不伸,邪风浊流身不歪。

五是慎取,谨防被私利所牵引。“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礼记 曲礼上》)意思是强调遇到财不要随便去取,面临苦难不要刻意逃避。《元史 卷一五八》中记载,许衡在酷暑中路过河阳,非常干渴。发现道旁有梨树,大家都争着摘下来吃,唯独许衡“危坐树下自若”。有人问之,许衡曰:“非其有而取之,不可也。”意思是说不是自己种的,随意摘取是不对的。人曰:“世乱,此无主。”许衡曰:“梨无主,吾心独无主乎?”许衡强调树没主,我的心难道没主么?我的心是有主的,不能乱取。其精神实质是强调要自觉战胜、拒绝、制止非分之想。要实现自我完善,排除非分之想,就必须做到对非分之财的分文不取、非分之乐丝毫不享、非分之权始终不用、非法之事半点不干。落实到行动上,做到“三个管住”,即管住手、不该拿的钱物坚决不拿;管住嘴,不该上的饭局坚决不上;管住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六是慎权,谨防招权纳贿陷泥潭。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利人,也可以害人。贿从权转,贪从权生。故为法官者须慎重对待手中之权力。要做到慎权,前提是要弄明白权力是谁给的。毛泽东说:“我们的权利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人民才是真正的主人,我们法官行使手中的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做到慎权,关键是要正确用权。权力意味着责任和义务,你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实际上也就承担了相应的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法官尤其要慎重,有的审判人员手中拿握有生杀予夺大权,有的审判人员手中握有决定企业生死、百姓生活贫富的裁判权和执行权。权力在手中,一定要非常谨慎地加以运用,不可乱用。应当深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为了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会采取各种手段,对手握裁判权和执行权的法官千方百计进行腐蚀拉拢。如果稍有不慎就会滑向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蜕化变质的泥潭。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官严格依法行驶职权,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及其权益,公正地裁判案件。要做到慎权,更要自觉接受权力监督和约束。有位哲人说过:“腐败是附在权力上的咒语。”腐败和权力是相伴相生的,权力有天生的腐蚀性,如果不受监督,就会腐败。要深刻认识到监督的本质是爱护。我们一定要正确对待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要有“闻过则喜”的胸怀,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七是慎友,谨防被损朋贼友拉下水。交朋结友是人类社会性的表现,是人天性的表现。朋友有高下之分,交往有损益之别。与谁交、怎么交,这不仅标志着一个人品味的高低,而且影响着自己的命运前程。好的朋友会互相勉励,随时提醒,共同进步;坏的朋友只会互相利用,一同堕落。诚如古人所说:“与邪佞人交,如雪入墨池,虽融为水,其色愈污;与端方人处,如炭入熏炉,虽化为灰,其香不灭”。细想,有个规律,几乎所有的贪官都是被所谓的“亲朋好友”拉下水的,栽在了所谓的“知心朋友”手里。法官担负着为民司法的重任,决定了我们交友绝非个人小节,所以,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和慎重。

第一,谨慎交友。英国有句谚语:“法官与神不可交友”,法官对所交往的人要慎重,要有判断力。作为一名法官,绝不能与当事人有任何经济利益上的关系,绝不能与社会上各色闲散人员为伍,绝不能沉溺于歌舞声色之中。尤其要注意与律师的交往,既不能超越工作关系,又不能无原则地与其火热成团,更不能与其发生金钱关系。

第二,择善交友。法官要交良朋善友必须有一定的政治标准和道德标准,有所选择,不能不分对象,不辨良莠,什么人都交,什么人都敢交。选择之后,还要善于引导,发展友谊,维持友谊的纯洁性、合法性和高尚性,不使其变质。周恩来同志说过:“情义只有建立在人民的利益之上,才是伟大的、高尚的。”应抱着学习提高、推动工作、修正错误的目的去交朋友,多与学有专长、思想敏锐、见识广博的人交朋友,不断提升自己的水平和能力;多与普通群众交朋友,倾听他们的肺腑之言,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多交一些坦诚相见、直率敢言的诤友,多听一些逆耳的忠言,以利于个人素质的不断提高,减少工作失误。

第三,适度交友。邓小平同志曾告诫我们:“朋友要交,但心中要有数。”这个数就是指对所交往的人要有判断力,谁是真正的朋友,谁是貌合神离,谁是来者不善,谁是包藏祸心,心里应该有杆秤。“距离产生美”,交友也要把握好尺度,保持适当的距离。车与车靠的太近,难免不出车祸;铁轨接头之间还要留有间隙,以适应热胀冷缩之变化;人与人走得太近,难免不生矛盾。法官在社会交往中,决不能把个人交往与行使审判权、执行权混同,感情用事;决不能突破应当坚守的道德和法律底线,以权谋私;要坚持讲党性、讲原则、守纪律,真正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为政之道清似茶”。

八是慎处,谨防瓜田李下惹出怀疑。中国有句老话,瓜田莫系鞋,李下莫摘帽,意思是说要尽量地避嫌。据载,明朝大清官于谦向朝廷报告工作时,为避免让人产生有向官行贿的感觉,任何包裹、行李都不带,并写了两句诗:“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论短长”(于谦《入京诗》)。“渴不饮盗泉水,热不息恶木荫”(晋,陆机《猛虎行》)。意思是说,再渴不要饮贪泉之水,再热不要在有毒的花木下休息。法官作为是非曲直的裁决者,其举手投足、仪容仪表、精神风貌直接影响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感知和评判。因此,法官应保持既庄重又不失情趣、既严肃又不失和蔼的举止,能够使当事人产生信任感,增强对追寻公正与正义的信心。

九是慎终,谨防“晚节不保”悔恨终生。毛泽东说:“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农谚也说:“编筐编篓全在收口”,“收口”的工作就是慎终。可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贡献,难在坚持到底,贵在坚持到底。现实生活中,有所谓的“五十九岁现象”,到快退休的时候,感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开始收受贿赂,结果不仅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自己也弄得身败名裂。明代著名学者洪应明著的“菜根谭”中有句名言:“声妓晚景从良,一世之烟花无碍;贞妇白头失守,半生之清苦俱非。语云:看人只看后半截。”意思是讲:风尘女子如果晚年能当上良家之妻,那么她以前几十年的放荡生活并不会对其后来构成妨碍;一生都恪守贞操的节妇如果晚年耐不住寂寞而失身,那么她半生守寡的清苦就付之东流。所以有人说:“评定一个人的功过是非,须看起后半生的晚节。”据载,曾参病危将死,子春、曾元等学生来看他,持烛童子好奇问曾参睡的毯子是大夫用的吗?曾子听说,连忙让曾元换掉毯子。曾元说,您病重,明日再换吧!曾子说,你爱我不如童子,君子爱人在于成全其美德,小人爱人在于迁就姑息,我要死得合乎礼制。曾元刚换完席子,曾子就安然去世了。这个例子说明慎终,必须时时清醒,重在自觉。因此,无论做人做事都要善始善终,如果做事不能慎终,则往往是行百里半九十,功亏一篑;做官不能慎终,往往使平生功业毁于一旦,身败名裂;做人不能慎终,往往夕阳落马,晚节不保。


 

 
责任编辑:督察室
友情链接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8号

邮编:214101

电话:0510-88225801(立案)

0510-88700165(纪检监察)

传真:0510-88708691

法院邮箱:wxxsf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