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作出民商事审判助力高质量发展“十大承诺”
  发布时间:2021-09-16 06:22:00 打印 字号: | |

       1、落实立案登记。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符合立案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当事人提交的立案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进行补充补正。

       2、推行网上立案。大力推进网上立案,当事人可在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人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咨询服务,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

   3、强化诉前调解。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制度优势,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对简单民商事案件加强诉前实质性化解力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打造多元解纷锡山品牌。

   4、降低诉讼成本。建立对经营困难民营企业司法救助机制,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

   5、监督中介收费。加强对鉴定机构的鉴定资质、执业规范、收费标准的监督管理,与律师协会沟通协调,强化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律师收费行为。

   6、优化保全措施。保全措施应避免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对能够“活封”的财产不得“死封”,冻结账户存款的,应当明确具体冻结数额,不得影响冻结之外资金的流转与账户使用。

   7、顺畅结案退费。对应当清退的诉讼费用,在当事人提出退费申请并提供完备手续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及审批手续,在7 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发放。

   8、畅通执行立案。持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的,无须当事人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法院进行确认。

   9、加强风险预警。建立涉诉企业破产风险研判机制,审判中发现企业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风险的,及时向属地政府通报企业涉诉情况及破产风险,推动形成处置风险合力。

   10、助力信用修复。破产程序中加强与税务、工商、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助力重整企业重获新生


 

 

 

 

 

 

 

 

 

 

 
责任编辑:锡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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