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上午,我院组织驻院人民调解员开展劳动争议专项调解培训,推广试行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
民一庭赵玲洁副庭长深入讲解劳动纠纷重点法律法规适用条件、调解技巧和规范运用。立案庭、民一庭在劳动争议要素表基础上,创设工伤保险待遇、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追索劳动报酬)三大类纠纷《无争议事实记载表》,推广贯穿立案-诉前-审判的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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