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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刑庭回访考察社区矫正人员
  发布时间:2020-12-30 11:20:14 打印 字号: | |

9月21日下午,刑庭卢凤生法官对社区矫正人员钱某某、颜某某进行回访考察。钱某某、颜某某危险驾驶案经我院审理,依法判处缓刑,判决生效后由司法局实行社区矫正。

回访中,卢法官从法律的角度再次对钱某某、颜某某进行教育,督促他们认真矫正,引导他们学法守法。钱某某、颜某某主动向卢法官汇报自己的矫正情况,恳切表示一定好好矫正,不辜负法院的帮助和教育。

 
责任编辑:锡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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