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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加微信好友发送虚假招嫖广告骗取保证金
作者:xsfyadmin  发布时间:2016-01-22 16:04:00 打印 字号: | |

                                 群加微信好友发送虚假招嫖广告骗取保证金

2013年1月起,被告人刘某与吴某某(系刘某的妻子,已判刑)经合谋后,采用“微信招嫖”的手法骗取他人钱财,即利用相关软件批量登录微信,将设定区域内的男性微信用户自动加为好友,并发送嫖娼信息,随后等待对方主动与其联系,再以“提供小姐上门服务之前需缴纳保证金保障小姐安全”等为理由让对方向其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2013年2月21日晚,吴某某接到被害人陶某某咨询嫖娼事宜的电话后,即以上述方式骗其汇款,后被告人刘某与“张良”、“敏儿”(均另案处理)分别冒充“王部长”、“驾驶员”、“卖淫小姐”通过电话继续骗陶某某多次汇款,至同年3月5日共计骗得陶某某人民币50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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